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务派遣员工选拔管理办法(试行)》(凤人医党发〔2021〕17号)文件精神,拟开展劳务派遣员工选拔工作,选拔一批成绩优异、表现优秀的劳务派遣人员录用为医院聘用职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派遣转院聘名额及专业
1.名额:4名。
2.专业:临床、医技、护理、医学类相关专业。
二、转聘范围和条件
(一)转聘范围
全院在院工作满两年及以上的第三方派遣工作人员(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派遣来院人员,南院区第三方派遣员工以凤冈县人民医院正式接管后计算工作时间)。
(二)转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所学专业、岗位一致的执业资格;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
4.未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奉献精神;
5.无不良医德医风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在组织处理影响期内,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安排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9日-10日。
2.报名地点:组织人事科(食堂五楼254室)。
3.考核时间:2023年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地点:第三住院部ICU学习室。
5.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
6.报名时需提供所在科室出具的个人表现证明(科室负责人签字)、院纪委(监察室)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说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选拔方式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综合考核,根据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成绩相同者,以派遣时间长短再次排名,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前4名转院聘。
五、组织领导
组 长:蒋福强 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安仕勇 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成 员:郭永良 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漆碧亚 院党委委员
郑 洪 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唐 浩 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胡 军 副院长
李顺琴 党政办主任
陈 臣 党政办副主任
任凌烈 医务部副部长
李 婵 护理部主任
陈 叶 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覃德华 组织人事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劳务派遣员工选拔工作,任凌烈、李婵、覃德华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凤冈县人民医院劳务派遣员工选拔管理办法(试行)》(凤人医党发〔2021〕17号)标准执行。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