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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医院行政总值班、医疗值班及护理夜查房工作, 确保非行政工作时间 中午11:30- 下午2:00 ,下午5:30- 次日 800、周末星期六、星期日全天和节假日期间(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各项工作持续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值班分类: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组建行财后、医疗、 护理 3 个值班组,并由院办牵头,医务部、护理部参与创建总值班微信群,所有院班子成员必须加入微信群并关注微信群动态。

(一)行政总值班

1. 参加排班人员:院行政总值班对象为行政后勤在编和在职享受在编人员待遇的工作人员,轮流排班,节假日按照白班、夜班分两轮排班。

2. 工作任务

(1) 行政总值班值班期间行使行政院长职责,实行值班期间坐班制,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应急值守、医务调度、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检查夜间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 安全检查等工作。

(2) 在值班时间内做好上级部门、外单位、医务人员及 其他人员的来电、来访的接待任务,耐心解答和解决相关问题和要求,遇到无法解决的必须报值周院长和相关部门,并


要做好重要的来电、来访内容和处理情况的记录。

(3) 第一时间处理好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判断事态,遇 有重要紧急情况,按照医院应急处理预案履行请示报告制 度,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4) 现场妥善组织“三无”病人和特殊病人的抢救及相 关签字,及时报告值周院长。

二)医疗总值班

1. 人员组成:各医疗(含医技)科室主任和副主任。

2. 医疗总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行使业务院长职责,负责处理非行政办公时间的医务调度、医疗急救处置、医患纠纷排查等工作;在每天下午 6 点后到晚上 10 点前实行坐班,10 

后至次日上班前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情况在 15 分钟内需到达医院参与处置。

(三)护理夜查房

1. 人员组成:护理部人员和各科室护士长。

2. 工作内容:

(1) 每天下午 6 点后到晚上 10 点前,护理夜查房人员与保安一起到各临床科室对护士工作情况、排班情况进行督 查,10 点后至次日上班前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情况 15 分钟内需到达医院参与处置。。

(2) 紧急情况下进行应急护理调配、参与临床护理活动 等。

(3) 填写护理夜查房记录表,及时发护士长工作群。

二、工作要求


1. 院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每周一早上 9 点前分别将三个组的《排班表》发总值班工作群及单位工作群,排班采取依次轮转法,节假日和周末按白班和夜班,总值班排班表发出后,因故不能参加值班者,应当报值周院长同意方能与其他值班人员调班。

2. 院行政总值班及医疗值班实行座班制度。值班时间保持通讯畅通,统一调度医院各科工作,遇有请求现场处理情况必须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总值班人员每日 22:00 前负责协同医疗值班、护理值班、保安、消防人员到全院所有科室、行政办公楼、配电房、氧气机房、120 急救中心等开展夜查房。查看患者安全、值班人员到位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水电气运行情况等。认真填写《行政总值班工作 记录表》,经当班人员、参与巡查人员本人签字后发医院工 作群。

3. 总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结束后次日

早上 8:30 前将值班工作记录表交行风办,并将总值班电话归还应急办保卫科处,归还后电话通知下一班总值班人员接班。

4. 值班期间一律不允许饮酒或酒后值班。

三、责任追究

1. 未按要求参加总值班的,每次扣款 500 元,造成不

良后果的扣款 1000 元,并纳入待岗处理。

2. 遇紧急情况,总值班通知相关人员到岗处理而未到岗 的,每人每次扣款 200 元,造成不良后果的扣款 500 元。


3. 发现总值班记录系伪造或无记录、未组织巡查的、通 讯未保持畅通的,扣 500 元;

4. 值班时间未保持通讯畅通,又未及时到现场处置或到岗未履职的引起的赔偿,按照医疗纠纷处置赔偿办法与其他相关人员一并追究。

5. 未及时将总值班情况记录发相关工作群的,一次扣

200 元。

6. 未按要求参加夜查房的,每次扣款 200 元,造成不良

后果的扣款 500 元,并纳入待岗处理。

7. 总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饮酒或酒后值班的,发现一次扣责任金 500 元,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并纳入召回管理,

召回管理期间取消一切待遇,只发放 800 元基本生活费。8.严禁在值班工作群内发送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小程序

和游戏等,每发生一次扣责任人责任金 200 元,一周内累计发送二次的加倍扣除责任金并纳入召回管理。

此《办法》自 2019  8  1 日起执行,若有修改,由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再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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