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
省级医院:450元/次
市级医院:400元/次
县级医院:200元/次
乡镇医院(社区服务中心):50元/次
遵义市行政区域外的县级医院统一为300元。
患恶性肿瘤放疗、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全年只设一次起付线。
二、报销比例
起付线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度为4万元以内的费用。扣除自费部分后,按以下标准报销:
省级:在职人员 报销82%、个人自付18%
退休人员 报销85%、个人自付15%
市级:在职人员 报销83%、个人自付17%
退休人员 报销86%、个人自付14%
县级:在职人员 报销87%、个人自付13%
退休人员 报销90%、个人自付10%
乡镇:在职人员 报销88%、个人自付12%
退休人员 报销91%、个人自付9%
即:报销金额=(总费用—起付线—乙类自付—超标自费—全自费)×报销比例。
三、大额医疗基金的报销标准:住院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的费用,扣除全自费、乙类自付后,由大额医疗基金支付92%、个人自付8%。大额医疗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9万元。